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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

发布时间:2019-04-21 来源: 本站
关于印发2018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

冀建城〔2018〕7号


 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城管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,石家庄市园林局: 
        现将《2018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实际,安排好今年工作。

 
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8年3月5日


 

 

2018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 

一、总体要求 
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、六次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“双创双服”为工作主线,实施公园绿地建设工程,坚持“创建、提质、增绿、保护”,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,高标准筹备省园林博览会,全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,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水平,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。 

二、主要目标 
——城市植树1000万株,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; 
——新建、提升公园游园100个; 
——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、小区、街道100个(条); 
——推荐国家园林城市(县城)10个左右; 
——新增城镇绿道绿廊300公里; 
——完成5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审批。 

三、重点任务 
(一)实施公园绿地建设工程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是全省“双创双服”工作的重要内容,是河北省2018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。各地要把此项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,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民生。坚持分级负责,落实属地责任,加强督导协调,形成工作合力,把更多的“绿”送到百姓身边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工作专班,加强工作部署调度,实行月报告、季排名、年考评,定期组织督导。各市分管领导牵头负责,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本级活动实施和所辖县(市、区)的任务分解、监督指导、情况收集报送,各县(市、区)负责本级活动具体实施。 

(二)持续扩大城市绿色空间。各地要坚持规划建绿、拆违拆旧优先建绿,按照“300米见绿、500米见园”要求,构建布局合理、覆盖广泛、大中小结合的公园体系,提高公园绿地可达性、均衡性和服务半径覆盖率。提高山体和河湖水系保护利用程度,推进城市山体水体绿化修复。大力推进城市植树活动,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、荒山坡地、污染土地,加强植树造林,建设一定宽度、有生态效应的环城林带,构建城市外围生态屏障。建设大范围的城郊绿地、城郊森林、风景林地、郊野公园,扩大城市生态空间,强化主城区与卫星城间的绿色隔离。加强景观大道、主次干道绿化建设和绿道绿廊建设,用道路绿化构筑城市绿网,加快构建串联成网、标识齐全、功能完善,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道绿廊系统。大力推进园林绿化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庭院,持续推进宜居共享。积极推行屋顶绿化、立体绿化建设。 

(三)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。全面修订河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,将绿地空间布局、园林艺术水平、生产生活空间宜居性、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逐步纳入创建内容,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品位。对未建成园林城的县加强创建工作指导,支持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城;省级园林城要向国家园林城迈进,衡水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省级园林城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(县城);有条件的国家园林城推进生态园林城创建,石家庄、唐山、秦皇岛市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。做好2018年度国家园林城初评,向住建部推荐10个左右。开展省级园林城复查,提升既有省级园林城品质。 

(四)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。修订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系列标准和《河北省绿线管理办法》。联合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开展城市园林绿化专题调研。全面提升绿地养护管理水平、园林艺术水平、增加园林绿地文化内涵。继续开展省级园林式单位、小区、街道和星级公园创建复查活动。落实安全责任,加强行业安全管理,做好安全管控。健全公园绿地设施、完善服务功能,推进城市公园广场、风景名胜区厕所革命,提高服务品质。认真贯彻《河北省绿化条例》,落实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,加强城市绿线管理,严格控制绿地审批,构建规划、建设、执法、园林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,切实加强绿地成果保护管理,将占绿毁绿严重违法行为与园林城创建工作挂钩。加强智慧园林建设,提高园林绿化数字化、信息化水平。加强和规范城市生态园林建设,切实维护自然生态本底,坚持适地适树,防止城市生态建设“变形走样”。 

(五)高标准筹办河北省园林博览会。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办会理念,有机结合城市生态修复,提高河北省园林博览会规划设计、建设、管理水平,藉此拉开城市框架、带动区域发展、助力海绵城市建设,增加市民绿色公共活动空间,努力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。精心策划、有序组织好省第二届(秦皇岛)园博会开幕式、论坛等各项活动,确保精心建园、精彩办会。加强指导、协调、调度,高标准规划设计省第三届(邢台)园林博览会,全面加快筹备工作进度。确定省第四届园林博览会承办城市。 

(六)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督检查。出台《河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办法》,开展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,核查违法违规建设问题,对部分风景名胜区开展管理评估,对以往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重点督办,对整改未达标实行黄牌警告。 

(七)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。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,配合雄安新区高起点规划白洋淀风景名胜区,力争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,进一步加快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。 

(八)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。协助办好省旅发大会。加快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,依法依规核准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。推进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,支持省级风景名胜区积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。完善全省风景名胜区信息统计系统,增加数据统计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 

(九)深入推进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。建立省级古树名木、风景名胜保护项目库,实施2018年保护工程,开展2017年保护工程检查。实施古树重点保护,采集古树基因苗。开展“文化和自然遗产日”宣传活动。推进太行山申遗准备工作,完成太行山(河北段)申报世界遗产可行性研究报告,做好嶂石岩地区遗产价值的深入科考并提出保护措施。 

(十)抓好行业宣传培训。秦皇岛、邢台市分别组织好省第二、三届园博会宣传工作。各地要开展植树节、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宣传活动,创新宣传形式,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园林绿化、风景名胜的重要意义成效。组织对标学习生态园林城市创建、园博会筹备、风景名胜区管理先进经验。召开园林城市创建推进会、风景名胜区工作现场会。举办2018年度河北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新竞赛和花卉园艺职业技能竞赛。组织编纂古树故事集,适时开展园林城市标准、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培训。